关于开展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部分岗位转换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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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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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9号)文件要求和省住房建设厅人教处对《关于开展我省住建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回函批复,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决定对我省颁发的岗位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设置不一致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简称《考核合格证书》)开展岗位转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换范围

   2014年-2018年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且证书信息能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fw.scjs.net.cn:8001/xxgx/index.aspx)中查询到的安全员、测量员、试验员岗位《考核合格证书》。

二、申请时间

      持有满足岗位转换范围《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于2022年11月18日前在“四川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sczjrcfw.cn/)完成岗位转换申请工作,期间可对申请进行调整,逾期该系统功能将自动关闭,不再办理岗位转换申请。

三、申请流程

     持证人登录“省级服务平台”,进入“学员入口”如实注册个人账号,登录后对相关证书选择对应转换岗位(具体岗位转换规则见附件1),提交上报岗位转换申请,申请后可进行查询。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岗位转换人员本着“自愿申请、应转尽转”的原则申请岗位转换。未在申请时间内完成转换申请的,其证书不能换发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到期后自动失效。

(二)各有关施工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本单位相关持证人员及时登录相应平台申请岗位转换,避免发生因错过申请时间导致证书失效情况。

(三)申请岗位转换人员因身份证信息错误、变更导致登录后无法申请的,于2022年11月11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纸质证书原件或电子证书、公安机关变更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到我中心服务大厅更正证书身份信息,逾期不再办理。

(四)咨询电话:0813-8288028,0813-210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