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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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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办理须知
一、办理机构:
自贡市建设岗位培训考核办(自贡建筑工程技术学校(咨询电话:0831-8288028)
二、办事依据:
1、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
6、四川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川建质安发〔2008〕342号)
三、办理类别:
1、初次申办证书
2、证书延期复审
四、办理程序:
(一)初次申办证书
1、申请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2)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学历;
(4)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2、申请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经专门培训后,持申请操作资格证书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小组(市建筑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也可由培训机构代理集中申请。
3、自贡市建设岗位培训考核办对申请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4、对于考核合格的,自贡市建设岗位培训考核办向省建设厅考核办申请颁发操作资格证书。
5、经省考核办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颁发证书。
(二)证书延期复审
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自贡市建设岗位培训考核办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审查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办理准予延期复核手续。
五、申报资料:
(一)初次申办证书
申请操作资格证书,应提交下列资料:
1、操作资格证书考核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1寸免冠标准照4张
3、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4、由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二)证书延期复审
申请证书延期复核,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特种作业人员申请延期复核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1寸免冠标准照2张
3、由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体检证明
4、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证明和继续教育证明;
5、用人单位出具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记录。
6、证书原件
六、学习办理时限:
1、1至10特种作业人员网上报名时间。
2、每月的15日到30日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时间,其中15日到20日的第一周为理论学习。时间:18:00-21:00。遇星期六、日开班时间顺延。
3、自考核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
4、对于考核合格的,市考核小组自公布考核成绩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考核办申请颁发操作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