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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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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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资格考核和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288号),《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川建建发[2013]514号)文件精神,自贡市开展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资格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条件

凡持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均可申请二级临时建造师考核认定。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在我省注册的从业人员,也可申请二级临时建造师考核认定。

(一)     申请专业与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上专业相同的,满足123条件之一且符合456条件的,即为考核合格。

1、       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       取得工程、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

3、       取得初级以上职称;

4、       近五年内,至少主持完成1项小型工程项目;

5、       近五年内,主持完成工程项目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       本年度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    申请专业与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上专业不相同的,符合12345全部条件的,即为考核合格。

1、       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5

2、       取得工程、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

3、       近五年内,取得下列其中一项业绩的:

1)、主持完成相关专业中型工程项目1项;

2)、主持完成相关专业小型工程项目2项;

4  近五年内,主持完成工程项目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本年度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此前在其它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给予禁止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考核和考试。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资格考核申请》(附件1)一试二份。

申请人应当提供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资格考核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包括:

1、    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2份);

2、    身份证或军官证(2份);

3、    学历或学位证书(2份);

4、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2份);

5、    工作年限证明材料(2份);

6、    业绩证明材料(2份):

(1)   担任所申报项目的任职文件;

(2)   承包合同中反映工程概况、规模、开竣工时间、合同双方用印或签字页面;

(3)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查实,取消其考核资格。

三、认定程序

申请人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www.scjst.gov.cn,点击“建造师”频道导航条,进入二级临时建造师考核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准备好相关资料。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在《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资格考核申报表》的“聘用企业意见”栏中填写“情况属实,同意”的推荐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

自贡建筑工程技术学校负责对自贡市所属单位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地点:自贡建筑工程技术学校服务大厅)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合格人员可参加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两次,请根据各自工作安排确定参加其中一次考试。

2、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报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75元。收费办法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另文通知。

 

附件:川建建发(2013)514号附件.xls 

 

                          自贡建筑工程技术学校

                            201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