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修补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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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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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建筑工程技术学校
关于重修补考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行业各类考试管理,我校教务科针对考试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按照住建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试教务工作细则》的通知(川建岗培发【2011】375号)和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08】342号)文件的规定,经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做如下明确规定:
1. 代考:重新报名参加下一期学习考核,到学校服务大厅办理手续。
2. 禁考:重新参加下一期学习考核。到教务科办理补学补考手续。
3. 不合格:参加每月10日补考,到教务科办理补考手续。
教务科联系电话:2102920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